关于启用“学生请假”系统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11-01 点击数:

各班主任,院属各班级:

为方便我院学生办理请销假事务,推进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,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,现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,我院学生通过学校相关信息平台中的“学生请假”系统完成请销假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1.从2019年11月1日起,学生请销假不再使用纸版假条,学生的请销假均通过学校信息门户、企业微信App等平台中的“学生请假”系统进行,班主任、辅导员的审批也通过在线系统完成。

2.请假审批流程按《河池学院学生请假制度》进行,病假需要上传医院证明文件;请假参加比赛者需有参加比赛的证明或带队老师提供证明;请假参加考试的需要提供考试的证明。其他请假事项请假人应尽可能提供请假依据。

3.请假人需请假离开学校(宜州城区),要在请假事由中注明请假原因、请假去向所在地地址、家长(监护人)姓名和联系电话、请假去向所在地的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。如请假去向所在地的联系人和电话和家长(监护人)信息一样,可不写。

4.班主任在审批超出一天的假期时,需注明是否与家长(监护人)核实情况,请假事由是否属实等。

5.请假报备以请假系统的电子版请假条为准,由班干在课前汇总班级请假情况,向任课教师出示电子版请假条。

6.请假人请假期满后返校或提前返校,请假人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在系统上办理销假手续;班主任在处理销假手续时,要如实填写,并注明是否已经返回学校

二、登录方式

1.电脑版:通过信息门户(http://e.hcnu.edu.cn)找到“学生请假”,按提示完成操作。

2.手机版:关注河池学院微信企业号或下载企业微信,登录后找到“学生请假”模块,完成操作。

附件一:请假系统使用手册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19年10月24日

河池学院商学院  电话:0778-79969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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